2009年4月30日 星期四

新竹縣98年度縣長盃拔河錦標賽-­國小組
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 於新竹縣六家國民小學


相片區 影片播放清單

國小女子校隊組:第一名-新湖 第二名-中興 第三名-光明
影片:一二名(新湖vs中興) 三四名(光明vs新埔) A冠-B亞(新湖vs光明)

國小男子校隊組:第一名-新湖 第二名-光明 第三名-中興
影片:一二名(新湖vs光明) 三四名(中興vs新埔)
A冠-B亞(新湖vs中興) B冠-A亞(光明vs新埔)

教育處體健課長 閉幕致詞影片


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

疑惑-縣府交通旅遊處之成立

討論2:(2009.5.4)
姑且不說要成立甚麼處室,之所以有此訴求與呼應,彰顯出縣府這方面功能之不足

(1)2009-05-01張碧琴議長在其資訊網-留言板答覆<關於竹北市交通問題>有云:
竹北市的交通,近兩來一直都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。雖然警察單位極力想改善,盡快還給民眾一個順暢無礙的交通環境,但嚴厲開罰卻又造成商家營業困難,民怨四起,讓警方相當頭痛!
碧琴認為,竹北市交通混亂問題,是一個「人文、道德沒追上硬體建設的結果」,碧琴主張透過,教育、宣導、執法,同時並進,以提高「人性的道德自治和提升民眾的守法觀念」,讓竹北市加速走過開發階段的陣痛期。

(2)官員們要有最大的誠意解決問題,人們才會相信你

(3)講到工商發展,此次消費卷別縣市不是抽汽車就是摸筆電,並沒有看到新竹縣有任何措施

舉辦摸彩不是可以刺激消費,帶給本縣業者利潤, 增加本縣公庫稅收嗎?

本縣甚麼都沒有,似乎無法對縣民交待


討論1:(2009.4.29)
欣聞邱立委提出招商就業篇~十全十美的主張:
(一)推動企業型政府,縣府成立工商發展處.......
(二)..........

按照縣議會定期會,縣長之回應-局處室單位數不能增加...
縣府若要成立<工商發展處>,要合併或裁撤那些處室?要如何做呢?會遭遇那些困難?

另外,既然允諾,要成立交通旅遊處,有這麼難嗎?,經過五次定期會都沒法完成?

其實對老百姓而言,只要發揮縣府極大功能,管它有幾個處室!

要如何化解民眾的疑惑?

==新竹縣議會第十六屆第六次定期會關於成立交通處相關資訊==
陳栢維議員..到底甚麼時後會成立交通處
質詢影片(2008.11.14)-(1)勞工照顧,弱勢族群,失業問題 (2)交通處之成立

徐欣瑩議員..於第1次定期會即推動新竹縣成立交通處,縣長也允諾於下任前希望能夠成立交通旅遊處
質詢影片(2008.11.19)

徐欣瑩議員總質詢-交通處的成立(2008.11.21)
質詢影片-中央核定,或合併縣一級處室
縣長答覆影片-局處室單位數不能增加,以觀光交通處為主題,從二級主管的事務調整

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

新竹縣水上救生協會- 2009 年各項訓練班開班招生公告

新竹縣水上救生協會- 2009 年各項訓練班開班招生公告
(1) 救生員班 (第一期)
訓練期間:4/27~5/16 訓練地點:新竹縣游泳館
(2) 救生員班 (第二期)
訓練期間:7/06~7/25 訓練地點:明新科技大學游泳池
(3) 小天使班 (初級救生員)
訓練期間:7/01~7/05 訓練地點:明新科技大學游泳池
(4) 潛水救生班
訓練期間:6/29~7/12 訓練地點:崇義游泳池

※報名專線:
0932-286-390(訓練組長-張東隆)
0910-171-909(總幹事-曾煜鏐)
03-553-7881 (協會專線)
※報名信箱:service@waterguard.org
※更詳細的招開班訓練課程及內容,請參考新竹縣水上救生協會網站:「http://www.waterguard.org/訓練班開班招生公告」

台灣是一個四面臨海位於亞熱帶的國家,各縣市都擁有室內外泳池;夏季的北海岸及新竹縣境內擁有多處的好山好水;南台灣的墾丁海域及臨近的東南亞國家熱帶國家(海外旅遊時)四季也都有不錯的水上活動。

台灣各級學校的教育偏重智育, 即使有開設游泳課程之技能訓練, 在自救及救溺方面的基礎及實務上, 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; 在澳洲,除了學游泳外,還必需教導河流、海邊等各種水域的特性及安全守則之實務; 若不瞭解水性及自救、求救的方式,就算學會各種游泳姿勢,仍然會溺水。
誠如古云: 「夫善遊者溺, 善騎者墮, 各以其所好, 反自為禍」: 因為自持自身卓越能力, 而忽略或低估了周遭的環境隱含的風險程度

參加水上救生協會的「救生員班」最重要的是在遇到水上活動突發狀況時,可以輕易的保護自己(最基本的);正確的的水上救生觀念及技巧,不但可以用對的方式幫助別人(不是愚勇),也可以放心且盡情的享受水上活動的樂趣

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

活動取消-97-2青少年籃球三對三

萬事具備,只欠東風-場地

由於無法順利租借到竹北高中體育館,
取消97學年度第2學期青少年籃球三對三活動

藉此回覆家長之詢問並公告周知

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

監察院函-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垃圾轉運站


因為湖口鄉鳳凰村長何初軒向監察院提出陳訴書:
新竹縣政府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,即貿然於湖口鄉鳳凰村設置垃圾轉運站,影響民眾權益甚鉅。

監察院於98年4月1日發函給新竹縣政府(上圖)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下圖),要求於98年6月1日前詳予查明見復。

2009-1-7自由電子報 湖口垃圾轉運站 衝突中開工:
何初軒則說,縣府及鄉公所隨意解讀法規,以轉運站建築物而非整座基地為基準,用月收26天而非30天的垃圾量推估,以規避環境影響評估的規範。


縣環保局事後解釋說,轉運站基地0.6公頃並非3公頃,日收垃圾95公噸,未達法規1公頃以上、日收100公噸垃圾的規定,因此不用通過環評。